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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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科室(单位):

《雅安市城管执法局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9月26日

 

 

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
开放40周年,是雅安实现“五年整体跨越”目标决胜之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主动适应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入推进落实市委“1485”总体发展思路,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2016—2020 年)》,突出重点,狠抓关键,为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能职责。

(一)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放革。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深入推进城管体制改革,及时调整、梳理、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继续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及时向社会公布。推进“只跑一次”服务,完善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编制工作流程,坚持依法审批,热情服务,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努力让办事群众满意。(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法规科。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全面深化政务公开。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促进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增强公开实效。加强政策解读,深入推进公开即时解读、跟踪回应解读、常态化解读等,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的解读工作。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录库。(责任单位:办公室,行政审批科,法规科,市城管执法支队)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建立完善法治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城管执法法治考核制度,制定考核标准,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针对性,并逐步完善考核方法,充分发挥考核激励作用,促进全市城市执法法治工作更规范、更准确、更科学。(责任单位:法规科,市城管执法支队)

(二)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在起草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廉洁性审查,按时进行备案管理。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我局起草的或者负责实施的以市政府或者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自查,提出继续保留、修改、废止或失效的意见建议,按时完成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责任单位:法规科,市城管执法支队)

(三)继续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城市管理工作涉及的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决策、重要法律文书起草及行政复议、诉讼和其他涉法事务的研究、咨询和论证,提供建设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城管中的作用,有效防范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法律风险,保障城管部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责任单位:法规科,市城管执法支队)

三、严格规范城管行政执法工作

(一)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程序,从立案、调查取证、调查笔录、案件审批、法律文书送达与制作、结案等各个环节入手,严格规范执法办案程序,提升办案水平和案件质量。印发《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规定》,编制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流程图,进一步明确现场处罚程序、文书制作和罚款收缴等事项,实现现场处罚法治化、标准化。建立城管执法案件档案室,案件文书由办案人员规范整理、装订立卷后,移交档案室集中统一保管。(责任单位:法规科,市城管执法支队)

(二)严格执行办案制度。严格执行《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度实施方案》,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两类行政执法行为中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执行《行政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会审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范围和标准。严格执行《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细化、量化裁量权标准,规范裁量权范围、种类、幅度,推行行政执法裁量权案例指导制度,每年公布典型案例。(责任单位:法规科,市城管执法支队)

(三)统一执法行为规范。严格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雅安市城管执法局内务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规范执法行为。执法人员实施执法时,应当先向行政相对人敬举手礼,表明身份和来意,同时出示有效执法证件。办案调查时不得少于两名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前,必须告知相对人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其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听取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礼貌待人,语言文明规范。(责任单位:法规科,市城管执法支队)

(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快建立雅安市城管执法基础信息数据库,将流动商贩、座商、建筑企业和运输企业等信息纳入数据库,进行常态化管理和执法。加快推进数字化执法平台建设,尽快设计完善数字化平台执法流程,探索非现场执法、移动执法和执法文书电子化,实现前台取证,后台审批,当场处罚,非现场执法率力争达到30%。依托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探索“柔性执法”,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责任单位:法规科,数字化指挥中心,市城管执法支队)

(五)强化部门联动。进一步用好城管巡回法庭,实现审判机构对行政执法全程监督,助力执法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提高办案效率与质量。组建公安城市管理支队,广泛开展执法协作,保障城市执法安全,建立完善城市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进一步完善与住建、环保、工商等部门联动机制,制定案件移交制度,充分协调和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形成共管合力。(责任单位:法规科,数字化指挥中心,市城管执法支队)

(六)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在日常管理和查处行政执法案件中,严格亮证执法。加强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工作,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行《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和《四川省行政执法“十不准”》,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责任单位:法规科,市城管执法支队)

(七)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把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坚决杜绝以罚代管、靠罚款养人的现象。(责任单位:财务装备科,市城管执法支队)

(八)广泛开展案卷质量评查活动。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将执法主体、调查取证、裁量标准适用、案卷归档等内容作为评查重点。市城管执法支队全年至少开展2次案卷质量评查活动,总评查率不低于当年办结案件的50%。市城管执法局在每年11月组织开展全市城管系统案卷质量评查工作,并及时通报评查结果,推进执法案卷法治化、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法规科,市城管执法支队)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开展城管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强化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和重大行政强制措施备案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备案率达100%。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推进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制度,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责任单位:法规科,市城管执法支队)

(二)自觉接受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纪检委的监督,主动报告工作。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检查和监督,积极支持政协履职并及时办理政协提案。认真接受复议机关的行政监督和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真诚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通过信访部门、12345、政府网站、城管网站、12319等渠道,对城管执法各项工作的监督、投诉和举报,虚心听取各方意见、批评和建议,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坚决整改,取信于民。(责任单位:法规科,市城管执法支队)

五、积极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一)依法及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完善行政复议申请渠道,探索开展网上行政复议申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切实把好案件审查关,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及时纠正执法机构的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增强行政复议权威性和公信力。(责任单位:法规科)

(二)积极开展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实施办法》,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对重大复杂的行政诉讼案件,进行集体讨论,进一步提升行政诉讼应诉水平,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重点加强与市法制部门和审判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行政复议、行政审判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疑难问题,提高行政执法的公信力,降低败诉风险。(责任单位:法规科)

(三)加强改进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积极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安排专门人员办理信访案件,并将信访投诉请求实行分类处理,将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制化轨道解决,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终结制度。(责任单位:法规科,市城管执法支队)

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领导干部学习。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制定每年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强化领导干部法治理念教育。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充分利用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开展会前学法,坚持将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责任单位:办公室,法规科)

(二)加强业务专业培训。重视对执法人员的日常法律业务知识培训,从法治理论、法律思维、实战培训三方面着手,联合四川农业大学做好法治化培训计划,每年聘请专家教授授课不少于8次。探索建立川农大法学院城管实习基地,为法学院学生提供实习机会,互相学习借鉴,达到共同提升。继续开展每周法制员培训,多以案例解读、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具有针对性的法治培训,加强城管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理解、执法技能、证据收集、执法文书制作等专业能力,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及适用法律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责任单位:法规科,办公室,市城管执法支队)

(三)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和考核工作。通过川农培训班、法制员培训班、每周会前学法和个人自行学等形式,实行学法奖惩机制和年终考评机制,保证全体执法人员年度学法总学时不低于40学时。同时,适时组织开展知识竞赛和科级干部任前法律考试等活动,检验学习成果,实行考试成绩与个人年度考核及职务晋升挂钩,提高个人学习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主动性。(责任单位:法规科,办公室,市城管执法支队)

七、重视普法,改善舆论环境

持续开展城管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把全民普法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工作,大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实施“谁执法谁普法”工程,利用三月法制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大力开展城市管理“法律七进”,认真落实城市管理“七五”普法规划,推进“以案说法”常态化,定期通报和曝光违法行政典型案例,帮助有关单位分析原因、汲取教训、改进工作。以数字化城管为平台,开展城管开放日活动,通过看城管、知城管,不断扩大与社会各界的交流和互动。强化网上普法,在市局官网、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设法治城管建设栏目,持续开展法治文化作品推广和法治文化传播。在执法车辆LED显示屏、工地围挡发布法治公益广告、标语,进一步营造浓厚法治氛围。(责任单位:法规科,办公室,行政审批科,市城管执法支队)

八、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推进法治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任务要求,将落实本方案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精细组织、周密安排,解放思想、大胆实践。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科室、有关部门要对照本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本科室、本部门法治化建设方案,提出具体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对有关工作负牵头责任的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及时沟通协商,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促检查。法规科要在法治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做好贯彻落实本方案的组织指导工作,并牵头做好全局法治化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及时指出存在问题,督促整改到位,确保我局法治化建设工作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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