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源头监管 确保汛期安全
汛期将至,为认真落实国、省、市、区汛期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江苏“3.21”、湖南“3.22”事故教训,切实抓好我区道路运输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突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道路运输行车责任事故发生,结合今年汛期(五一)道路运输安全工作部署,4月25日——4月29日,雨城区运管所组织安全检查组对全区客、危运输企业、车站、重点货运企业及农村客运线路进行了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检查中检查人员详细查看了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车辆技术档案、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车辆运行中GPS安全动态监控记录、车辆安全例检记录、发车前安全告知记录、隐患排查记录、企业制定“汛期道路运输组织和安全保障预案”等,并对车辆技术状况和车辆安全设施设备配备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和检查出的问题责令整改,同时提出要求。
一是各运输企业、车站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工作原则,抓住“人、车、路、环”四个关键环节,将安全责任切实落到人头、车头和操作层面,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遏制道路运输行车事故发生;
二是汛期将至,各运输企业、车站要加强对驾驶员汛期行车安全知识培训学习,以典型事故案例结合汛期道路运输特点,对所有驾驶员进行一次行车安全教育培训,使驾驶员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和操作规程,有针对性的提高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要强化“三品”检查、车辆技术安全例检和出站安检等关键环节的管理,防止出现麻痹思想和漏检现象。要将车上人员安全带系扣情况、驾驶员酒精测试纳入“三不进站、六不出站”检查项目中,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切实做好检查,防止走过场、走形式;
四是完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各道路运输企业(特别是客、危企业)应建立健全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责任部门,明确道路运输事故防污染操作程序和各项应急措施,并加强日常演练,及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
五是加强对车辆的动态监控力度,规范GPS监控平台管理,充分利用GPS监控系统调度指挥和监管车辆运行,对客、危货车辆的运行线路、停靠点和限速值严格管控,严防“三超、三违”的发生;
六是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要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排查道路运输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确保营运车辆安全设施设备和配备必要的防恐防暴装备完好有效;
七是加强对一线操作人员规章制度、安全常识熟悉情况的检查,确保一线安全工作有效落实。同时要加大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检查力度,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八是加强对一线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培训,熟练掌握应急处置基本常识、处置程序和处置方法,切实提高各类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九是各运输企业、车站要主动与气象、国土、公路等部门沟通协调,密切关注大雨、暴雨等极端天气和雨情、汛情等信息,建立和完善极端天气和地质灾害预警信息通报协调机制,强化运输线路路况的了解和道路隐患点的掌控,随时向驾驶员通报天气、危险路段情况,及时发出警示。特别是农村客运线路,对于天气和路况不利于安全行车的,要坚决停运,待险情排除后复运。
十是各运输企业、车站要加强与应急、公安、消防、维稳、医疗等相关部门和机构的联系,形成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信息畅通、快速反应的联勤联动机制,实施综合防控,确保遇突发情况,迅速稳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