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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俊
中共芦山县委书记

杨俊,女,汉族,1979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芦山县委书记。

我要写信
信件编号 20181649 信件状态 已办结 写信时间 2018-10-12
信件标题
雅安芦山G351二段交警测速为何藏在树林里?
信件内容

 尊敬的兰书记您好!本人是一个忠实的四川旅游爱好者,每年都组织家人和朋友去四川旅游,今年有幸游览了雅安、芦山县等地。可是前几天经过查询看到我驾驶车辆川AT7J67在芦山G351二段超速行驶,本人有两点质疑:第一、新修道路两侧交通警示标志未见。第二、交警测速车为何要藏在树林里偷拍?
    本人全程开导航行驶(有行车记录仪监控)并注意了途中警示标志,为何还是违章?


办理情况
  •  “露琪”朋友:

    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题为“雅安芦山G351二段交警测速为何藏在树林里偷拍”的信件已收悉,县局主要领导十分重视,庚即责成交警大队对您反映的情况进行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交警工作的关心,同时也欢迎您对公安交警工作进行监督和建议。

    国道351线芦山段限速70km/h是根据道路的设计等级标准、国道351线的通行实际能力,报请四川省交警总队批准后执行的,并严格按照公安部《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开展测速工作。

    一、“新修道路两侧交通警示标志未见。”

    国道351线芦山段在通车后,因道路平坦,前期交通事故频发,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国道351线道路实际情况,通过分析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报相关部门后一共在国道351线芦山段道路两侧安装了“限速70”的警示标志10个、“前方测速区”的提示牌8个。

    二、“交警测速车为何要藏在树林里面偷拍?”

    为保障道路安全,控制车速,报四川省交警总队审核通过后,我局交警大队在国道351线开展移动测速工作。所使用的测速设备完全符合《机动车测速仪》(GB/T21255)的技术标准要求,并定期进行认定、检定、维护和保养。测速过程中,也严格按照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将测速设备放置于路侧外不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的明显位置,并在移动测速点前200米设置了测速提示牌,标明了“前方移动测速,限速70km/h”的提示标语。同时,为了不占用有效路面,影响车辆的正常通行,故将警车停放在道路外,并非使用警车进行测速。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也请您在今后主动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同时希望您在今后一如既往地对我们工作进行监督和配合,并提出更好的建议。

     

     

    芦山县公安局

    2018年10月18日


    公安局   2018-10-18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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