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书



















尊敬的县委领导:
诉求人:张燕,女,汉族,家庭人口5人,现居住于芦山县芦阳街道南街102号附15号(张大房子四合院内),房屋为砖木结构。
由于修建南街汉姜古城后,导致原来的污水雨水管堵塞,每年夏季下雨就导致房屋被污水、给排水倒灌淹没,雨水粪便满屋到处都是。
家里有上至80岁的老人,下至10岁以下的小孩,年年每逢下雨天气,就提心吊胆,夜不能眠。污水消退后房屋严重潮湿,居住有重大隐患,屋内臭气熏天无法居住,家具大多被泡坏,墙体出现严重渗水、发霉现象,电路系统也因浸水而存在安全隐患,无法正常使用。
从2019年开始,积水深度从0.7米至1.5米,年年下雨年年都会被淹,每到雨季,人身安全就得不到保障,生活环境十分恶劣。每年因污水倒灌淹没造成经济损失两万元以上,总经济损失达十万元以上,让我们苦不堪言。
这种情况每年我都反映到居委会、芦阳街道办、县委办,县领导也派人到现场看到实际情况,调用抽水机来抽污水雨水,但都无法解决实际的问题,治标不治本,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也没给出彻底解决方案。
恳请政府能够重视我们的实际的困难情况,补偿多年因污水倒灌淹没房屋造成的经济损失并给于我们一个解决实际困难问题的方案,恳请县领导答复。
特此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