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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俊
中共芦山县委书记

杨俊,女,汉族,1979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芦山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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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242515 信件状态 已办结 写信时间 2024-08-03
信件标题
如何查阅、复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信件内容

书记信箱管理员:周末好!

        村民对土地承包的面积、地界(东、南、西、北)有异议。为依法维权,申请查阅复印相关资料,该向哪个单位申请,如何申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与村组签字后,家庭成员当兵提干、考上公务员、事业单位或死亡,作为个人的份承包土地,村组可以收回吗?诸管理员帮联系芦山县人民政府答疑解惑。谢谢!


办理情况
  • “市民”朋友:

    您好!

    您于2024年8月3日在书记信箱来信(信件编号:20242515)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就您在信件中咨询的“如何查阅、复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问题回复如下:

    一、村民对土地承包的面积、地界(东、南、西、北)有异议。为依法维权,申请查阅复印相关资料,该向哪个单位申请,如何申请?

    如您要查阅或复印1998年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您需向县档案馆提出申请;如您要查阅或复印2018年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您需向县农业农村局农经站提出申请,具体申请资料和要点如下:

    (1)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如果是委托办理,需要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需要提供能证明与本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材料(如:村民小组出具的证明)等;

    (4)如果是基于某些特殊原因(如涉及法律纠纷等),需要相关司法部门等开具的协助调查函等相关证明。

    (5)一份书面申请书,说明申请查阅或复印土地承包资料的原因、具体要查阅的内容(如某一年度本村土地承包合同、自家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等)、申请查阅的时间范围等,并经承包方本人签字(纳印)。

    为保证您申请事项一次办结,请在申请之前先通过电话等方式咨询一下相关部门了解具体情况和要求。

    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与村组签字后,家庭成员当兵提干、考上公务员、事业单位或死亡,作为个人的份承包土地,村组可以收回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承包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第二十八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根据具体法律依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是以户为单位,而不是以个人为单位,判断土地是否收回不能单纯以家庭成员的这些身份变动(或死亡)为唯一依据,主要看家庭承包户这个主体是否还存在、家庭整体的户籍和居住等综合情况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可以收回的条件等。在承包期内,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即使有一个人,发包方都不能收回土地。但如果户内家庭成员全部死亡(或全部失去承包资格),即作为承包主体的“户”消失时,承包经营合同即终止,土地应当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或另行发包。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如还有其他疑问或建议请咨询芦山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13340604951。

    农业农村局   2024-08-12 11:13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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