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县长:
您好!
我叫余乐雅,是天全县城厢镇正西街人,是一名下岗残疾人。2014年,芦山地震后,我积极响应政府灾后重建和棚户区改造的政策,在政府的支持下,我在城厢镇黄铜街四组的受灾房得以原址重建为一幢三楼一底共400平方左右的新房。旧房原有三间房屋,有一间是我的,另两间是我去世的母亲的,母亲在世时立有遗嘱:她所有的两间房屋,一间给我侄儿余文成,另一间谁照顾她生老病死就由继承。母亲在世由我照顾,去世由我送终,故在重建前,我与侄子达成了一致协议(有双方签字、村组签证的协议书),新房建房款除政府补助外,其余部分全部由我承担,新房建好后分一层给我侄子所有和居住,其余归我所有。新房于2015年10月验收合格,按协议,我有三层楼的所有权(309平方左右),侄子有一层楼(103平方左右)的所有权,但是,在办理房产证过程中,政府职能部门提出我和侄子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是每人208.6平方,超出面积部份不能给我办理。在登记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政府工作人员告诉我,这个证不影响什么,联建房就填平分面积就行,我心想反正有协议书,也就没当回事,到现在才知道这个事情麻烦了。
尊敬的县长,2000年,天全企业不景气,我和老公双双下岗,我们啥子活路都干,辛辛苦苦磨手板皮赚钱养家,现在累来一身病,耳朵残疾听不见,偏头痛,心脏也出现了问题。为了建这个新房,花光了我们从牙缝头挤出来一点一点存的钱,连娃娃读大学都是贷的款,现在娃娃马上毕业,需要还贷款,本来想卖一层新房就可以解决燃眉之急,但这产权证办不下来,房子也卖不出去,贷款还不上,影响我们自己征信不说,最怕是影响娃娃的前途,怕他还没进入社会就留下一个黑点。娃娃可是我们全家的希望所在啊!所以,我们现在犹如热锅上的蚂蚁,万般无奈之下,只有求助于县长父母官,百忙之中抽空帮助我们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万分感谢,也一定会全力配合政府部门的办证工作。
祝工作顺心,身体健康!
2021年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