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路段从蒙顶山大道进入该路口,交通信号灯设置不符合相关规定,由于环境因素干扰严重,建议增设交通信号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4886-2016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7.1.4规定,该路段限速60km/h,在该信号灯组合所指示的车道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处于110m的范围内时均能清晰观察到信号灯。通过现场实际观测,该右侧行车道处于90m以内才能观测到信号灯,距离停车线只有不到18m。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4886-2016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7.1.5规定,因地形或其他因索影响,若不能确保驾驶人在7.1.4规定的范围内能清晰观察到信号灯显示状态时,应配套设置注意信号灯标志,警告驾驶人注意前方路口设置有信号灯。通过现场查看并没有发现任何警告标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4886-2016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7.3.1规定,通过现场发现信号灯设置位置与停车线大于50m,在60米左右,应该增设信号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