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朋友:
您好。您的信件已转我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一是养殖场地只要符合相关条件,政府一直都鼓励合法养殖,建议要求养殖场选址慎重,它是养殖场生存发展的关键要素。根据相关要求,我县禁止在基本农田、林地、水源地保护区域等禁养区建场,要求全县新建养殖场均需完善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养殖场周边就近必须有配套足量的畜禽粪污消纳土地(即1亩地消纳3头猪粪污),种养结合,达到零排放要求。新建养殖场在选址时必须首先考虑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充分考虑养殖场对周边居民、保护区域的环境影响,首先要得到地方村民委员会和所在乡镇的同意才能选址。
二是现阶段扶持政策。1、2020年短期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农业发展资金中对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和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给予短期贷款贴息支持,贷款贴息不超过贷款金额的2%,重点支持企业购买饲料和购买母猪、仔猪。2、农担贷款。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充分发挥政策性功能,积极为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和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提供信贷担保服务。3、环评报批程序。年出栏量5000头及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项目(年出栏量5000头以下的生猪规模养殖项目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实施环境影响登记表网络备案)。生猪规模养殖项目建设单位在开工建设前,将签署的《生猪规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等要件报雅安市大数据中心窗口受理。市生态环境局在收到承诺书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等要件后不经过评估、审查程序,直接做出审批决定。
三、其它相关信息请咨询县农业农村局畜牧生产站,电话0835-4222015。
汉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