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汉源县“九乡-宜东”道路改建,由原来的混凝土路面改建为沥青路面。其施工方施工至“海亭村2组81号”范围内时,其道路平整度不符合相关质量要求,造成居民住宅前道路积水,影响广大群众日常出行,并且有可能在积水处形成漏水现象,对道路旁边住宅的稳定性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恳请有关领导督促相关施工方,对该部位进行整改,在此敬谢。
| 信件编号 | 20206963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写信时间 | 2020-12-29 |
| 信件标题 |
“九乡-宜东”道路改建施工至住宅处的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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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内容 |
四川省汉源县“九乡-宜东”道路改建,由原来的混凝土路面改建为沥青路面。其施工方施工至“海亭村2组81号”范围内时,其道路平整度不符合相关质量要求,造成居民住宅前道路积水,影响广大群众日常出行,并且有可能在积水处形成漏水现象,对道路旁边住宅的稳定性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恳请有关领导督促相关施工方,对该部位进行整改,在此敬谢。 |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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