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覃县长您好!
很抱歉打扰您!我想咨询几个问题,也不知道问哪个部门,就通过这种方式询问。关于人民公园里的鱼公园那里,一直有个保安在买鱼饲料,以前带孩子去玩,买几包喂鱼也没有多想,今天家里喂金鱼的饲料还有一些就带着孩子拿去喂,结果保安看到不是在他那里买的饲料就不允许喂,说要喂就只能在他那里买,并且态度十分恶劣,说老板说的,只能买他们的饲料。细细一想就觉得有很多不合情理之外:1、人民公园是人民的还是私人的?我想这个问题不言而喻,但怎么这个鱼公园就属于私人老板的了?姑且就算里面的鱼是私人投放的,那怎么就允许私人投放在公共的公园里然后谋利。既然政府修得起公园,怎么就买不起鱼投放?2、保安到底是政府部门请的还是私人老板请的?如果政府请的他的工作是什么?难道就是一直在那里卖鱼饲料?如果私人请的,那这个鱼公园的归属到底属于国家还是私人?3、不管鱼公园属于人民还是属于私人,保安一直在那里高价垄断卖鱼饲料(小小的一包饲料,成本不到两毛钱,却卖两块钱),这样的谋利合法吗?这又是谁批准的?那是不是哪个都可以到公园里随便摆个摊卖东西,这合法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