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书记:
你好!我们是九乡镇龙池村2组(原双溪乡松合村2组)村民李光烈、李永祥、李忠强、刘永康,2018年10月26日——2018年12月1日,原双溪乡松合村2组加油站改造时,我们陆续在加油站务工,当时说好的是150元/天(不包吃住)。因为我们也是没有文化的人,农闲时也经常外出务工,从来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加上是在家门口务工,也没想到会拿不到工资。我们五人一共务工89天,合计工资13350元。(其中李光烈27天,李永祥25天,李忠强25天,刘永康12天)另外李光烈还自行垫资租赁电镐等工具、购买卫生间抽水马桶2个 、洗手池2个,加油岛边瓷砖、池子盖板等共计3650元。我们已多次找加油站协商工资问题,加油站开始说的是等他重新开业卖到钱再说,我们也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也相信他了。结果就一拖再拖,现在加油站老板说他是承包原老板的加油站不关他的事,我们也走投无路,派出所和九乡镇也多次协商无果,老板根本就不露面。我们先后两次到劳动监察大队反应,去年第一次去时他们答复是没有合同没法,本月第二次去时工作人员也帮忙给老板打电话,老板直接说下午四点回电,然后就没有下文了。
书记,我们都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农民,平时都是老实本分的人,在这件事上实在是走投无路了,才希望你能在百忙之中给我们指一条明路,帮助我们让我们能早日拿到我们的血汗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