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写信 返回
市生态环境局
信件编号 20190958 信件状态 已办结 写信时间 2019-02-17
信件标题
居住区新修猪场
信件内容

在农家几十米的距离是不是不应该修猪场???


办理情况
  • “高学智”朋友,您好!

    反映的“在农家几十米的距离是不是不应该修猪场”问题的信件收悉。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我局责成芦山县环保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9年2月20日,芦山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及宝盛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开展检查,发现宝盛乡中坝村村子头组村民李文军准备修建养猪场,目前未开工建设。根据《芦山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修订版)》(芦府函〔2018〕113 号)该地为限养区禁止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检查组已现场告知当事人停止建设,按相关规定另行选址并完善手续。

    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将检查情况电话反馈与您,告知您该地为限养区,禁止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

    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联系电话:08352239843

    此复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2月22日

     

     


    市生态环境局   2019-02-25 13:48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