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杨”朋友,您好!
您“咨询开办养猪场,需要什么环保手续”的信件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建设项目分类管理目录》规定:“一、畜牧业1.畜禽养殖业、养殖小区,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报批流程附后)。年出栏生猪5000头以下(不涉及敏感区)只需在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网上办事栏”填报登记表备案即可(网址http://182.148.109.16/REG/)。
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保护区域和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或者其外的下列区域:1.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3.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
温馨提示:因项目环评等级和审批部门视行业、工艺、规模及选址等因素而定,业主或建设单位未提供项目详细情况可电话咨询(0825-2227474)或到窗口咨询。
报批流程
一、所需材料:
1.建设单位需提交十本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公众参与调查报告),一本环评报告公示本纸质文本和一张刻录有环评报告公示本pdf格式的光盘(环境影响报告书实行容缺受理:申请时可先提交2本,剩余8本专家评审阶段再提交)。纸质文本封面需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加盖公章。
2.项目建设单位应提交关于XX项目环评文件申请审批的请示和同意全文公示该环评报告书的函,请示文函需单位红头文件并编有文号(一份)。
二、审批流程 :
1.申请、受理:将所需材料交雅安市大数据中心A区2楼1-4号窗口接件初审,资料齐全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当即分发至市生态环境局窗口;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应补齐的材料。
2.初审: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合法性审查;需补正的,出具一次性补正材料告知单,并送大数据中心综合窗口;符合条件的,进入专家评审阶段。
3.专家评审: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踏勘现场,进行专家评审,未通过专家审查的,出具《暂缓审批通知书》,项目通过审查的,项目申报单位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环评文件后报批。
4.审查:市生态环境局对修改完善的环评文件进行审查;不合格的,出具《暂缓审批通知书》;合格的,进入受理公示环节;
5.受理公示:受理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6.拟批准公示:拟批准公示(5个工作日)。
7.审批:待公示结束后,提交重大项目审查委员会(或局务会)会商研究,通过后出具批复意见;未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通知书。
8.办结:将批复意见或《暂缓审批通知书》及时送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统一出件。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联系电话:0835—227474
此复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