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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信件编号 2019238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写信时间 2019-04-20
信件标题
关于个体造酒厂燃煤直接排放污染空气的反映
信件内容

        雨城区龙泉村11组(移民区)桥头一家个体酿酒厂,燃煤采用直接排放,简易烟囱内径小且低矮,刺鼻的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了严重污染。恳请区环保局履行监管职责,责令整改,减小对环境空气污染。

        


办理情况
  • “刘国高”朋友,您好!

    您反映的“个体造酒厂燃煤直接排放污染空气”问题的信件收悉。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我局责成雨城区环保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9年4月26日,雨城区环保局执法人员会同中里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

    经现场调查,您反映情况属实。信中反映的酿酒厂为雅安市雨城区兴玉酒厂,位于中里镇龙泉村11组瀑布沟电站建设汉源县外迁移民小区,注册时间为2016年11月,经营者为王志兴。该酒厂采用燃煤作为燃料,现场调查时正在烤酒,黑烟浓度较大,疑为该批次燃煤质量问题所致。雨城区环保局已责令其停止使用该批次燃煤,及时更换烟囱并安装烟气过滤处理设施,加强平时清理维护,使用高品质无烟煤,减少空气污染。

    2019年4月29日,雨城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对您进行了电话回访,您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联系电话:08352239843

    此复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7日

     

     


    市生态环境局   2019-05-09 08:38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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