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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局
信件编号 20206306 信件状态 已办结 写信时间 2020-10-29
信件标题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相关问题
信件内容

领导你好,请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受理条件是什么呢?谢谢!


办理情况
  • 赵先生:

    您好!

    您于2020年10月29日致信《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信箱》标题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相关问题”的信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的通知》(川经信环资〔2017〕297号)文件,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审查由省、市、县三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和项目用能量实行分级管理。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改扩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计算,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进行节能审查;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5000吨标准煤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按照项目管理权限由备案的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进行节能审查;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以及用能工艺简单、节能潜力小的行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并公布的具体行业目录)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感谢您对此项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环资科,联系电话(0835—2243086)。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10-29 15:23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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