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思嘉:
您好!您在3月8日局长信箱来信“请问一下现行制度里,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福利费可用于哪些范围”,我局已收悉,赓即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按照《四川省人事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对管理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福利费的暂行规定的补充通知》(川人福〔1995〕2号)规定:集体福利原则上只能用于机关托儿所、幼儿园、少年之家所需经费的必要补助,机关浴室、理发室简易设备的购置,购买慰问患病人员慰问品的开支,以及垫支互助储金会基金的不足部分等。严禁胡花乱用和按人平分福利费。
从1984年1月起,独生子女保健费不再占用单位按比例提取的福利费,可在各单位的经费预算内调剂解决,列“职工福利费”报销。
对工作人员在生活上遇到的实际困难要切实给予解决;对工作人员的困难补助,应当实事求是,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原则掌握。一般应采取临时补助的办法,掌握上注意防止偏严偏宽现象。对集体福利设施的建设要根据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安排给予适当解决。
工作人员牺牲或者病故以后遗属的生活困难补助所需经费,仍按过去规定执行,不在福利费内开支。
2018年,我局已收集汇总我市执行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待遇、社保缴费和正风肃纪禁止乱发钱物等政策文件,编印《基本支出财务制度汇编》,印送了市级各部门和县(区)财政局。您可以到所在单位借阅查询相关内容。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诚挚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顺祝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雅安市财政局
2019年4月10日
(联系人:市财政局预算科,联系电话:2627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