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凯”朋友: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宝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宝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您的来信后,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宝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宝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处复,现就您的来信回复如下。
关于您在信中反映“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招投标活动,在公示期满后就直接指定了中标单位,认为本项目招标活动失去公平、公正原则”的问题。经宝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与宝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调查核实,宝兴县城原小学和教场街等地块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施工招标(二次)于2021年9月24日在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经专家评审推荐了62家施工企业(并列排名第一)作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以及宝兴县城原小学和教场街等地块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二期(第二次)标段招标文件的“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即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投标价(即评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的规定,根据中标候选人情况,制定了确定中标人考察方案,并进行了考察。在综合考察结果及项目建设需求的基础上,从62家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了中标单位。
综上,从目前调查的情况看,招标人以最大限度满足项目建设为需求,在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单位不违反招投标管理的相关规定。
感谢您对宝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宝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如还有其他疑问或意见建议,请您直接与宝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宝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联系电话:0835-6822258、0835-5906808。
宝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宝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