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县长:您好!
我是明礼乡庄子村一组村民代忠,身份证号:51312819660508471X。
我有一片自留山,在二次林改前没有任何纠纷,林改过后,徐兴庆说是他家的自留山,而且一整片还包括我家的和胡本科家的都是他家的。
在2016年的时候,徐兴庆的儿子徐永成主动找到我们,要求把纠纷化解,当时乡、村、组三级干部到林地边界确认,并签字认可(勘界图)。到了2018年对木材进行采伐时,徐永建站出来说:他老婆签字不能算,并要求到乡政府进行处理。经过乡、村、组的调解,确认这片山林属于我代忠所有。过三天后,我请求乡政府给一个书面的处理意见,乡政府就是一直不给出处理意见。找包村干部,他说:别找他,叫我找乡长、书记,找乡长、书记,他们又叫我找分管林业的乡长和包村干部,这样你推我推的,而且一拖就是一年过去了。在我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只有请县长大人在百忙中抽出你宝贵的时间,为我指明一条能维护我自身合法权益的道路。谢谢!











此致
请求人:代忠,联系电话18728172589
2019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