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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惠明
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王惠明,男,汉族,生于1981年4月,中共党员,现任中共宝兴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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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24018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写信时间 2024-01-11
信件标题
失业金的申报
信件内容

敬爱的彭市长:

您好,冒昧打扰您的时间,特向您反应一下我的情况,希望能尽快得到解决,我是宝兴县陇东镇永兴村二组的村民,我叫马伟芬,在宝兴县红山电站上班,同时担任陇东镇永兴村村委委员,妇联主席,计生员,村组干部报酬1050元,我不是常职干部,在2023年12月8号由于大熊猫国家公园的建设,我们电站被解网停止运行,在2023年1月8日我们一行到宝兴县人社局去办理失业保险申报,可是由于我是村委委员,还有一个公益组织的法人证书这两个条件而无法申报我的失业保险金,我的干部报酬1050元还没有达到公益性岗位的最低标准,而我的社会组织法人是公益性的,无赢利的,去年红叶节的时候在蹺碛,彭市长您也对我们的社会组织作出了嘉许的。我的社会组织还是去年刚刚孵化的,没有员工购买社保,只有我一个法人,而就是这两个原因就让我无法领取我应该得的失业保险,希望彭市长能够理解下岗工人的心情。

此致

敬礼


办理情况
  • 马伟芬女士:

      您好,您于2024年1月11日通过宝兴县长信箱反映:“2024年1月8日,您一行到宝兴县人社局去办理失业保险申报,由于您是村委委员,还具有公益组织的法人证书这两个条件无法申报失业保险金”的问题已收悉。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处复,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于2024年1月8日,到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申请失业保险金办理事宜,工作人员已详细告知您申领条件。您本人属公益组织法人,按照《四川省就业和失业登记办法》第七条第一款:“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办理就业登记”之规定,公益组织属于社会团体范畴,您目前属于就业状态,因此您不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以上情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已与您进行了当面及电话沟通和解释,您表示理解。感谢您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如有其他意见和建议,请您直接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835-6821390。

                                                                 

                                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9日

     

     


    宝兴县政府   2024-02-07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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