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县长大人:你好!我家是2013年4,20灾后重建户,当时我家以及我组好多户都是报了灾后重建的,4,20地震之前我们九组多数土地都由政府协调租给了华能建设做为渣场,是两年一租,当时也快到期了,我们希望尽快恢复土地建房,当时政府说的是完工了统一规划建小区,我们不放心怕失去这个政策,经县上和乡政府出了一份协议说等以后我们建房时可以享受灾后重建的一切待遇。三四年过去了政府部门说不建小区了,要建房的自己找房基,只要修起来就给钱。2017年我家自己找到房基打报告建房,地基起来了找乡政府打房基补助,他们说的怕我是骗补助不建房,得把房子修起来才给,修起来了又说得可以住人了才行,2017年底我家房子修建完工,去乡政府拜访无数次直到2018年下年答应给我打三分之二的钱,其余的得把老宅拆了才给,我家老寨三间木架子建于196几年两户同住,拆房是小事怕是连累他人我承担不起这个责任,也向政府部门反映了当时乡上也同意让我写情况说明,写了两份,但是后来说什么也不行了,说是必须拆房,说的是协议上面写的是华能渣场建设,要拆房,我算是华能拆迁户吗?待遇不一样啊?灾后重建户吗?待遇也不一样啊?我们老百姓不懂咬文嚼字当时让我们签那份协议就是说的可以享受灾后重建同样的待遇,之前重建户有几户是拆了老宅?大家有目共睹,为何到我这里就是必须的呢?前面没有上千也有几百没有拆的把?为何要苦苦针对我一户?还有地震时打房基报告是免费的,我是自费的,当初还有无息贷款我为何不可以?我就想问问当初答应我们的同等待遇是指的哪一样同等?我是迟到了但是责任不在我,为何要由我来为此买单?时至今日乡政府的门槛都踢断了,灾后重建对老百姓来说明明是一件好事,为何到了我这就这么难?请县长大人还我一个公平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