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女士”朋友: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五龙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您的来信后,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五龙乡人民政府研究答复,现就您的来信回复如下:
关于您在信中反映“占用自留山修产业路未告知”的问题,经调查核实,您所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该产业公路修建共占用您户上下两块地(上部为荒地,下部为花椒地)。修路期间,您母亲郭女士得知修路消息后,主动与战斗村一组组长周家强取得联系,在得知产业路需经过您家荒地时,郭女士明确表示同意支持修路,还要求村组干部将荒地里需砍伐的松木拉到路面,方便您家出售。关于下部的花椒地,因工程原因,施工方与战斗村一组组长周家强经过研究,路线确需经过您家花椒地,但周家强未将此事告知您,造成了您一定的损失。经调查核实,五龙乡村支书孙华与组长周家强存在与农户沟通不到位的情况,五龙乡党委已对二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与农户沟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2022年2月25日,五龙乡副乡长甲呷阿木到天全与您当面沟通处理此事,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已妥善处理,您对处理结果表示认同。因此事件,给您造成的不便,我乡深表歉意,请敬请谅解。下一步,五龙乡将督促战斗村村“两委”加强与群众沟通联系力度,坚持公开、公平、公证原则,广泛接受村民和社会监督,持续发挥村“两委”带头示范作用,促进村“两委”干部作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方面进一步提升。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五龙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如有类似问题或其他意见建议,请您直接与五龙乡人民政府联系,联系电话:0835--6871212。
宝兴县五龙乡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