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你好!
我家孩子今年读一年级了,但是今年本地教育局出了新政策,对新生的录取方式是户籍生排在第一,优抚生排第二,随迁子女排第三,我和娃娃父亲的户籍都是在农村,现在长期都在天全县城厢镇上班,所以按照《天全县2023年一年级招生公告》文件要求我们报名随迁子女(报名时间:2023年7月9日-2023年7月11日),也是按照招生要求区域划分报名,就在2023年7月18日被当地教育局告知不能就读我们所报的学校(天全县第三完全小学)。理由是户籍生已招满,同时还被告知如果将户籍转为城厢镇户籍就可以就读我们所选学校,但是我们随迁的资料是没有问题且是完全符合随迁子女招生的要求。如果不转户籍就要求我们换一所学校就读(天全县第二完全小学)或回到户籍所在地读书(回到户籍所在地就读孩子就会成为留守儿童,家里有两个老人其中一个患有抑郁症,还有一个患有矽肺病。),对于以上情况本人觉得本地教育局完全违背了义务教育对适龄儿童入学公平公正法则以及未让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出台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一、确保学位资源供需平衡,各地要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学龄儿童数量变化趋势,健全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全面掌握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入学需求,切实做好学位供给保障工作,
二、落实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成果。各地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科学合理划定学校招生片区,规范报名信息采集。
四、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强化对区域内适龄儿童行政督促入学政策,确保应入尽入。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接受平等义务教育。
敬请相关领导核实督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