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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县书记信箱
信件编号 20221572 信件状态 已办结 写信时间 2022-04-28
信件标题
关于孩子不能上户
信件内容

尊敬的天全县领导:你好,我叫李云,是天全县思经乡民主村的村民,今年3月与妻子董丽莉之女在天全县县医院顺利出生,但是本人因为疫情原因,一直未能返乡领取结婚证,无奈在娃娃出生之际将身份证寄回来办理了孩子的出生证明,上面能明确体现我们夫妻二人与孩子的关系,在孩子出生一个月后,因务工城市解封,我便回天全县与妻子补办了结婚证,但是将所有证件带上去跟孩子上户口部门被告知孩子不能落户,除非要亲子鉴定,还说是明文规定必须要亲子鉴定,我就想知道是哪条明文规定?我只知道民法典规定,所有非婚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相同待遇,任何组织及个人不得歧视和危害。何况我们有出生证明,有结婚证,为什么不能给我的孩子上户口,难道你们的一个明文规定,就要用我们两个月的工资到处去找医学鉴定机构做亲子鉴定吗?既然国家有这样的明文规定,你们为什么不在户籍登记处设立相关的鉴定机构,据了解,整个四川只有五家这样的权威机构,我们作为老百姓连在哪里做都不知道,反正问了雅安和天全都不能做,这就是我们老百姓的心声,望领导给个说法建议,也希望相关登记机构找出不能给我孩子上户口的理由和他们所谓的明文规定


办理情况
  • 李云朋友:

    您好!您在书记信箱题为《关于孩子不能上户》(编号20221572)的信件我局已收悉。领导高度重视,赓即安排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您来信中提到您娃娃出生于您办理结婚证之前,虽然您现在已办理了结婚证,但您娃娃仍然属于非婚生育。根据国办法(2015)96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问题的意见》第二条第二款之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综上所述,李云朋友,您的小孩属先出生,你们后补办结婚证,属非婚生育。如果您选择在您处办理您小孩的入户事项,则需要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四川省具备资质的亲子鉴定机构名单见附件)。如果选择随母亲入户,则不需要亲子鉴定证明。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电话:0835-7220271

    附:四川省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

    1. 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2. 四川基因格司法鉴定所;3. 四川协和法医司法鉴定中心;4. 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5. 四川福森特司法鉴定所;6. 四川中信司法鉴定所;7四川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8. 四川联立司法鉴定中心;9. 四川鼎诚司法鉴定中心;10.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11. 四川鑫正司法鉴定所;12. 四川旭日司法鉴定中心;13. 四川谨诚司法鉴定所;14. 川北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天全县公安局                          

                      2022年4月30日

    天全县公安局   2022-05-01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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