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书记同志:
您好!
我是城厢镇鲲鹏路12号经济适用房七栋二单元的住户。本单元五楼罗姓住户在楼顶私搭乱建,并私自更换门锁,已将楼顶公共领域占为己有,违反《天全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范围内禁止私搭乱建的通告》,以及《中共天全县委办公室 天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强制拆除城区违法建筑工作的通知》。本栋住户私下多次与其沟通,其本人态度恶劣,气焰嚣张,并对住户进行辱骂。该罗姓住户声称他的所有行径均经过城管局、房管局同意,并扬言其他住户随便去检举揭发。万望书记同志在百忙之中解决一下这个问题,非常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