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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
信件编号 20241452 信件状态 已办结 写信时间 2024-05-13
信件标题
试管婴儿第一胎是否享受补贴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

     我们夫妻二人均为雅安市户口,2023年在华西二院做试管婴儿,于2024年出生,能否享受《雅安市优化生育保障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十条措施》。


办理情况
  • 尊敬的郑先生:

    您好!您在主任信箱咨询的“试管婴儿第一胎是否享受补贴”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我市《雅安市优化生育保障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十条措施》,我市采用“试管婴儿”辅助发放对象的基本条件为:“2024年1月1日起,夫妻双方均为雅安市户籍(含夫妻中一方为雅安市户籍人员,另一方为无户籍的现役军人)。符合政策采用“试管婴儿”辅助生殖的子女户籍登记在雅安市的家庭。”目前正在就“申请方式、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将于本月印发。请您关注健康雅安官微,以便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妇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还需要咨询可电话联系我们。联系电话:0835-2232270。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16日

    市卫健委   2024-05-16 11:26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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