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石棉县妇幼保健院自行留存孕检报告,不交予孕妇及其家属,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又有什么政策文件依据?从伦理和法律角度考虑,孕妇及其家属有权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和胎儿发育情况。孕检报告包含了关于孕妇及胎儿健康的重要信息,这些信息对于孕妇自身以及家庭成员来说是极其重要的决策依据。未能提供这些信息给予孕妇及其家属,不仅侵犯了他们的知情权,也可能影响到孕妇的治疗选择和家庭的整体福祉。
另外,我们夫妻户籍地为外地,后面可能会回到老家医院待产,请问到时候我们能否拿到石棉县妇幼保健院留存的孕检报告?
此致敬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