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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
信件编号 2024141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写信时间 2024-05-10
信件标题
石棉县妇幼保健院自行留存孕检报告是否合理?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

  石棉县妇幼保健院自行留存孕检报告,不交予孕妇及其家属,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又有什么政策文件依据?从伦理和法律角度考虑,孕妇及其家属有权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和胎儿发育情况。孕检报告包含了关于孕妇及胎儿健康的重要信息,这些信息对于孕妇自身以及家庭成员来说是极其重要的决策依据。未能提供这些信息给予孕妇及其家属,不仅侵犯了他们的知情权,也可能影响到孕妇的治疗选择和家庭的整体福祉。

  另外,我们夫妻户籍地为外地,后面可能会回到老家医院待产,请问到时候我们能否拿到石棉县妇幼保健院留存的孕检报告?

  此致敬礼!



办理情况
  • 尊敬的黄先生:

    您好!您在主任信箱反映的“石棉县妇幼保健院自行留存孕检报告是否合理”的问题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联合石棉县卫健局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按照《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助产机构负责对孕产妇进行建册和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建册的孕妇到其他机构分娩时,可以直接调走建册相关的所有资料。您反映的不能调走孕检报告的情况,经查是医院人员在工作中沟通不到位所致。5月15日,石棉县公立医院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并给予沟通解释,您也表示理解。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妇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还需要咨询可电话联系我们。联系电话:0835-2232270。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16日              

    市卫健委   2024-05-16 11:18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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