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毅”朋友:
您好!您写给“市长信箱”题为“雅安的道路呢称有待提高”的信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道路命名是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并结合雅安实际来实施,一是街道命名一般不用人名、企事业及产品商标名称;在同一城区内避免街道名称重复。二是要注重历史传承。充分考虑雅安过去的历史文化。既要注重历史传承和群众公认,同时融合现代文化元素。三是要具有文化内涵,充分考虑街道名称的涵义和寓意,体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四是注重规律性。街道名称用字要准确规范、字正音正、顺心顺口、响亮易记,避免用生僻字和读音咬口。五是体现地标性。各条街道命名元素要考虑区位方位、地形地理,符合常理和实际。
地名既是城市的名片,更是城市历史的见证。你信中所提羌江南路、新民街、东大街、中大街、西大街、胜利街、二一路、县前街、健康路、苍坪路、新生路等都是雅安城区中的老街,最早的建成于公元608年,经过多次改扩建,大多数于1952年更名后,沿用至今。这些老街名称承载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蕴含着优秀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和道德规范,寄托着人们的乡愁记忆。如东大街,别名“中山路”,约公元608年建,解放前名东门外,又名中山路。以方向及孙中山之名得名。解放后1952年改名东大街,因东城大街而得名。县前街,民国时期为县政府所在地,故名至今。
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明确要求“推进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我们对老地名的沿用是出于对保护雅安地名文化的保护,对传承弘扬优秀地名文化、保护中华传统文化基因、增进中华文明认同、增强文化自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感谢您对雅安地名工作的关心。联系电话:2242323。
雅安市民政局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