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秋侠”朋友:
您好!您写给“市长信箱”题为《关于小强单车》的信件已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赓即安排依职权认真处复。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自2017年我市雨城区中心城区引入共享单车后,我局按照工作职能职责和有关法律法规,主要负责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的执法管理。在日常工作中,我局加强与共享单车企业的沟通联系,安排执法人员加强对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的监管,发现乱停乱放的,及时联系企业规范停放。因共享单车管理涉及城管、公安、住建、工商、经信、物价等多个部门,我局加强了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共享单车管理工作。同时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积极向市创建办反映建议,统筹妥善解决单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针对您来信反映的小强单车乱停、卫生等问题,我局赓即与雅安小强单车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该负责人表示,雅安小强单车公司由多个股东组成,因雅安公司与深圳小强总公司存在经济纠纷,且缺乏工作经费,众股东对公司管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目前中心城区小强单车管理确实存在问题,骑行率低,日常无人负责运行维护。对此情况,我局明确指出,对于共享单车企业,政府承担监督责任,依法进行规范引导,而共享单车企业应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担负共享单车运营管理的主体责任,履行相应社会责任。我局要求该负责人尽快联系公司股东,就今后小强单车的管理维护达成一致意见,强化单车日常管理,定期清洁维护单车,规范单车停放秩序。对于未按规定规范停放,屡教不改的,我局将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清除,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该负责人表示将尽快联系公司股东认真研究落实。另外,您来信反映的部分公交站台旁放置的小强单车,均在施划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内停放,按照有关规定,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不算作违章停车。3月7日,我局工作人员对您进行回访,通报了问题处理情况,您对我们所做工作基本满意。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还有意见建议,欢迎拨打热线电话“12319”。
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