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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如何申请、具体什么标准等相关政策”回复如下。
一、申请评审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7〕62号)的规定,申请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四)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五)不满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六)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本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对评审专家数量较少的专业,未达到前款第(二)项规定的“工作满8年”条件,取得博士学位或者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可以放宽至4年;取得硕士学位或者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可以放宽至6年。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同等专业水平”的认定,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的,由本单位人事部门推荐认定;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其所属行业自律组织推荐认定。本单位人事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不予(宜)认定或者没有行业自律组织的,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
二、申请评审专家的步骤及需提交的资料
申请担任评审专家的人员应当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填报相关信息,并将下列资料提交(或者通过县级财政部门递交)至其住所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市(州)级财政部门:
(一)本人签字后的《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注册表》(壹份)。
(二)本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或者职(执)业资格证明或者能够证明其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三)本人向人民检察院查询的犯罪档案记录查询结果。
(四)本人签字的“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本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函。
(五)本人签字的“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的承诺函。
(六)本人签字的“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七)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符合前款第(二)项条件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供相应的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机构)认可的学位证或者学历证等证明材料。
符合前款第(三)项条件的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推荐认定的,单位人事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应在其《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注册表》推荐意见栏目标注“同意推荐”字样,并加盖公章。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来人、来电详询,也可访问雅安市财政局官方网站(http://czj.yaan.gov.cn),或关注雅安市财政局微信公众号yasczj,了解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等信息。
感谢您对雅安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雅安市财政局采购监管科,联系电话:0835-2623238。
祝工作顺利!
雅安市财政局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