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县长大人你好,我是石棉县新棉镇东区村三组居民王晓华,因我们安置房还没入住就出现屋顶大面积漏水,厕所防水质量问题大面积漏水,墙内隐形水管漏水,房间大门还没入住就已经坏了。
目前向有关部门反应,得出结果是哪里漏补哪里,让住进去能给我们保证两三个月不会沁水不会漏水,难道我们新房就只住两三个月?我们是农民,那是要住一辈子的。就这样草率的答复我们。
国家规定的房屋保修年限为2年或5年。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国家房屋保修年限规定具体规定:
(一)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已经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
一、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房地产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前者即是商品房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单位等内容。住宅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至拿房这么久,这样费用那样费用交完,我们没见到过任何所谓的(住宅质量保证书),首先我们不要求开发商能给我们保证三年五年,最少要给我保证2年,我只需两年,因为我们确实没有钱来装修,想就这样搬进去住,谁知施工方给我们答复的是三两个月。我自家漏水沁水到不存在,问题是沁湿楼下住户,人家装修了的叫我怎么赔?所以我现在守着有房子,还租房住,不敢搬进去住,跪拜领导解决,万般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