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首先很抱歉,打扰您了。2020年4月2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等7部门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进一步强化稳就业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请问:我是一名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关于“先上岗、在考证”现在雅安市司法部门是否就前述通知涉及的:“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申请律所实习”事项作出了对应的地方政策?如果已经作出对应的政策,那么申请实习登记我应该向那个部门申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以上便是我的疑问,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空解答,敬请领导尽快答复、告知为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