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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凤俭
市委书记

夏凤俭,男,汉族,生于1971年12月,中共党员,现任四川省雅安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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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203856 信件状态 已办结 写信时间 2020-06-23
信件标题
关于探亲假
信件内容

尊敬的书记:

      您好,2019年8月,我通过雅州英才项目,从外省引进在本市的事业单位工作。今年8月将满一年试用期。长期以来,我在兢兢业业工作,也想为雅安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但从去年以来,自己同外省的父母分居两地,听说对于外省的工作人员有探亲假的安排。特向您咨询,根据1981年3月国务院通过的《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中第二条“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如单位以我能够公休期间回家,不允许我进行探亲假,那么我应该如何救济呢?又假设,我在公休期间并没有回家,那么我是否满足公休期间不能与父母进行团聚的条件,那么此时我是否可以向单位进行申请休假?请您转发至相关单位予以明晰。


办理情况
  • 请市人社局处复。

    书记信箱管理员   2020-06-23 16:27

  • “吴刚”朋友:
           您好!您写给“书记信箱”题为“关于探亲假的咨询”的信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公布<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981]36号)规定: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为四十五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川劳人险[1983]49号对是否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解释是:一般说来,凡是职工能够利用公休假日到父母,配偶居住地点,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就算是能够利用公休假日团聚。
           您按政策能否休探亲假,请您主动与单位进行沟通,统筹安排。
           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咨询,请与我们联系,电话:0835-2223370。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06月30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6-30 16:44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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