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写信 返回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信件编号 20223205 信件状态 已办结 写信时间 2022-08-11
信件标题
质疑
信件内容

              尊敬的业主、主管部门各位领导:

    您们好!有个疑问想请教一下:为什么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雅安市中医医院业务用房改建项目项目管理公司,在参与了招标文件制定和审核后,还可以堂而皇之的参加这个项目的监理标段投标?公然进行虚假承诺,扰乱本项目的正常开标!后台是谁?

这是什么性质的行为?一个长期从事“专业项目管理”的公司居然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谁信?知法犯法还是目无法律骗取中标?或者就是买标卖标、围标串标?本次开标还有公开公平公正性可言?不仅不回避还参加投标!连中标单位的排名顺序早就安排好了吧!评标结果还能采信?

恳情领导按照项目招标文件、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如存在违法违规买标卖标,恳请从严处理并重新招标!

 

 

 

                                  

                                               2022年8月10号

    



办理情况
  • 蒲国栋”朋友:

    您好!您写给“局长信箱”题为《质疑》的信件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注和关心。接到您的投诉后,我局高度重视,赓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

    为有序推进调查工作,我局执法人员于2022826、8月29日多次用座机(0835-2231319)和手机(18180003420)与您(18030640376)联系,但电话一直无法接通。如您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建议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投诉。最后,再次感谢您对雅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831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09-02 09:19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