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名叫“裴德芳”(男)49岁,雅安市雨城区草坝幸福村5组。
 1991年到2005年11月为雅安市雨城区公安分局东城派出所联防队员。
我现在是作为一个普通有困难的老百姓来反应我的情况。
 此于1989年2月光荣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山西大同52875部队服役,服役期间多次嘉奖,带出了许多优秀新兵,1991年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
我退伍后被雅安市公安局聘为东城派出所治安联防队员,于1992年7月30日晚奉所长王春华之命进行夜间巡逻为抓捕一流窜作案犯过程中不幸身负重伤,经过全体医务人员的全力抢救,昏迷了多天的我终于睁开了眼睛,重新获得了第二次生命.当时雅安市医院对于我的伤残鉴定为“三等甲级”伤残,并雅安市民政局发了残疾证,雅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给我颁发了荣誉证书,内容是:“评为雅安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这就是当时对我的处理意见。
于2004年10民政局给予了我特困户补助每月30元,在2005年5月对于我的伤残由雅安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了劳动鉴定,鉴定为九级伤残,并雅安市劳动鉴定委员颁发了工伤等级证书。于2005年11月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分局单方面和我解除了劳动关系。我很感激党和政府对于我的关心和帮助,可是我的问题并没有真正落实,严重的后遗症而产生繁重的医药费以及生活的重负使我疲惫不堪,现在年纪越来越大旧伤常有发作,实在难以承担医药的费用,因为我不能干重活等原因,许多年前妻子的养父母便与妻子断绝了父母关系,所以我们被迫四处流离,无家可归但是落叶归根,我们迟早会回去,我今年都快满50岁了我的家在那里!我真的很想回家!我也不想给政府添麻烦,但是实在是没有办法,土地也被政府征用,现在又是失地农转非,这些情况希望领导可以明查,2010年区公安政治部让草坝派出所与草坝镇政府曾经协调过我的住处问题,但是对于我一个弱势群体很难得到实质性的消息,这20多年来我一直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但是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有最终解决我的问题,而且困难户补助也不知原因被取消了。此事我咨询过退役军人事务部,答复是这方面并不归他们管。
我再次恳求得到政府的帮助:
在草坝幸福村5组我因为办理身份证需要,虚拟了一个门牌号(雅安市幸福村五组84号),但是并没有实际地址,就连草坝镇政府颁发的“光荣之家”也不知道往哪里贴,在此希望领导批准我有个宅基地。
我非常非常希望得到政府的帮助与支持!谢谢!
201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