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罗书记,您好!
我是县城西区餐饮从业者,因加盟的汤煲馆开业在即,为配合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之前联系了我县唯一一家餐厨垃圾处理企业商谈餐厨垃圾回收处理事宜。因价格问题,对方不愿投放餐厨垃圾回收桶,餐馆也不能正常营业。
以个人常识,“餐厨垃圾回收处理”这类企业存在的价值应该首先是解决餐饮经营者餐厨垃圾回收处理的难题,在此基础上赚取合理回报。我们向对方提出餐馆还未正常开业经营,未来也不知是否能够有利可图,可否先投放回收桶,一段时间后再根据实际经营状况议定收费标准。对方先后提出每月800元和每月600元的收费额度,并要求当场签订合同并缴费才投放回收桶。因协商未果,对方未投放回收桶。以餐厨垃圾回收企业的立场,提供服务的同时赚取回报是合理的。但是站在餐饮经营者的立场,原本前期租房、装修等项已经所耗不菲,在未有毫厘经营所得的情况下,我们希望根据实际经营中的餐厨垃圾产生量来议定收费额度似乎更为合理。
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十分无助。特向书记求助!
我是三个孩子的母亲,长女和次女正在上大学,幼儿不满周岁,全年家庭开支不菲。虽生活不易,但坚信努力奋斗就会有希望。向书记写信的目的并非为了告谁的状,只希望能在有关部门的帮助下圆满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