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您好:
我是新街社区(老河边街)的居民,因旧城改造我们门口外在拆迁后一直无人管理,现在不知由谁安排人员在此处停车收费。安排的人天天和我们这里的住户因停车收费问题吵闹,影响恶烈,我以个人名义向居委会反映过,居委会答复不归他们管。
现在是和谐社会,这样的吵闹影响了周边邻居的生活。我想问问他们是由哪个部门安排来收费的?他们的收费的标准是什么?是哪里给他们定的收费标准?
在这里停车收费首先影响了我们住户的安宁,人来人往也给我们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存在安全隐患。希望领导给我们这里的住户一个文明,安全,健康,和谐的生活环境。
谢谢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