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2月27日(周五)坐上石棉至成都(下午2.30分)的客运班车,在终点下车时忘记了一个意义特殊的保温杯,于是联系汽车站电话,找寻到了该汽车司机(1109车次,车牌号:* *,司机联系电话:18190* *),该汽车司机将该保温杯放于石棉汽车站进站口保安处帮忙保管,本人于周一(12月29日)去取该保温杯时,当事保安(最矮的位)于是给我寻找杯子,但杯子未找到,由于该进站口有3名保安轮流值班,于是该保安打电话给另一休假保安,说:一个旅客的银色保温杯你拿过否,该休假保安说:被我带回石棉永和乡家中了,当事保安告知休假保安,该杯子的旅客来找寻,你明天早上带回来,旅客来领取,保安说好。
第二天(12月30号)早上,本人赶到石棉汽车站领杯子时,发现本人杯子又被保安调包了,给我拿了一个塑料的黑色保温杯,于是我很生气,昨天都说的是银色的保温杯,结果今天给我来个塑料的黑色的杯子!!!!早上来后两个保安支支吾吾的,我更生气!
鉴于上诉情况,本来物品也不是十分贵重,没有就没有,找不到就找不到,被拿回家,答应第二天带回来,后面又被调包了。来回跑了两次,十分生气,本来想该物品也不是太贵重,就算倒霉,但本人对石棉汽车站保安人员的工作素质产生了质疑,也为了后面旅客的物品安全,本人特写下该说明,还希望帮忙对接石棉汽车站保安公司,针对该事宜,给我,给广大旅客一个说法?
此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