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还长征路门面
1.1999年按政府的要求,卖家具的统一搬迁到西区家具市场,不搬迁的注销营业执照,强制要求我们全部搬迁过的。
2.福兴公司要求我们2023年7月20日前腾空门面,大家都知道石棉的门面不好租,为了支持政府的工作,我儿子一直都在找,花高价才租到,现在还在打墙装修,大约还需要一个多月才能装修完成。
二、从2023年7月1日起交纳房屋租金
1.通知搬迁没有喊我们交房租,没有明确装修补偿费、搬迁补偿的费用,搬迁我们的损失太大,新租的门面还要付6.8万无的转让费,装修还要花35万元,还有广告等费用,大约需要50万左右。
2.我儿子是退伍后自主创业,好不容易从亲朋好友哪里借了些钱来经营这个家具店,疫情几年,大环境经济受影响,生意也不好,突遇搬迁又要重新租门面、装修、搬迁,需要很大的费用,让我儿子自主创业的退伍军人还怎么生活。
3.既然不补偿,为何又对门面的装修进行了3次评估,据我们了解其伐木厂的门面都给了装修和搬迁补偿费用,为何不一视同仁,而且西区家具的商家只有我儿子经营的门面花了38万元装修,其他商家的都没装修,一分钱都不补偿我儿子的损失太大了,你们是不是欺负外地人吗?欺负退伍军人吗?
三、支付诉讼费和律师费5000元
1.合同是霸王条款合同,合同并非是我儿子王沛丰签的,我儿子王沛丰也未授权任何人帮他签字,我老婆谢萍的文化低,不懂合同内容和涵意,是福兴公司的工作人员欺骗我老婆谢萍在合同上签的字,属无效合同。
2.我儿子一直是支持政府的拆迁工作,从来都没有说过不搬迁,接到通知就在找门面,只是没有找到门面,到目前为止,西区家具市场也未全部搬迁完,为何只起诉我儿子,上述费用我们无理由承担,也无能力承担,现场连生活都很困难,请考虑我儿子的实现困难,公正、合理的评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