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州)行政强制项目目录
时间:2015-07-01 19:42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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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行政强制项目目录

(共207项)

部门

序号

事项名称

备注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1项)

1

查封无线电发射设备

 

公安部门(24项)

1

传唤

 

2

盘问

 

3

检查人身、场所、物品

 

4

对醉酒的违法嫌疑人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

 

5

对精神病人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

 

6

对精神病人进行强制医疗

 

7

强制隔离戒毒

 

8

强行驱散、强行带离现场、立即拘留

 

9

现场管制

 

10

交通管制

 

11

扣押、扣留

 

12

先行登记保存

 

13

临时查封、查封

 

14

抽样取证

 

15

对违反交通管理行为采取强制措施

 

16

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实行强制执行

 

17

强制执行影响安全疏散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18

收容教育

 

19

取缔

 

20

强制性教育

 

21

拘留审查

 

22

限制活动范围

 

23

遣送出境

 

24

冻结

 

民政部门(3项)

1

纠正在火化区违法土葬

 

2

纠正办理丧事活动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3

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一)耕地,林地;(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财政部门(1项)

1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2项)

1

对未按规定缴纳或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加收滞纳金、划拨社会保险费

 

2

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缺失的社保基金资料予以封存

 

环境保护部门(9项)

1

水污染事故代处置。

 

2

危险废物代处置。

 

3

放射性固体废物代处置。

 

4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代处置。

 

5

扣押、查封违法生产、销售、使用、进出口的消耗臭氧层物质及其生产设备、设施、原料及产品。

 

6

查封或者暂扣场所、设备、运输工具和物品。

 

7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对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的查封、扣押

 

8

对未按照规定将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贮存、处置的代处置

 

9

对将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无相应许可证的单位贮存、处置或擅自处置的代处置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4项)

1

查封施工现场

 

2

加处罚款

 

3

强制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4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六十四条、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规定的代履行

 

交通运输部门(26项)

1

代为履行公路养护义务、代为补种绿化物

 

2

扣押客运标志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货运输车辆和经营设备、违法工具等

 

3

扣押违法超限运输、扰乱逃避超限检测的车辆或对公路造成损坏的车辆、工具

 

4

扣押违法从事修车业务的维修经营设备

 

5

责令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的车辆停止行驶

 

6

强制将故意堵塞收费车道的车辆拖至安全场所

 

7

强行拆除、清除擅自设置的非交通标志牌、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管线、电缆等设施、障碍物或堆放的物件材料等

 

8

强制超载超限车辆卸货、卸载

 

9

禁止违法船舶进出港口

 

10

责令违法船舶驶向指定地点

 

11

强制超载运输船舶卸载

 

12

拆除违法船舶的动力装置

 

13

扣押违法的船舶、浮动设施

 

14

强行拖离未在码头、泊位或者依法公布的锚地、停泊区、作业区停泊的船舶

 

15

强制拆除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渡口和恢复撤销的渡口

 

16

强制清除港口和航道内养殖、种植的植物、水生物、设置的永久性固定设施或者其他物体

 

17

责令违法船舶临时停航

 

18

在航道、港口区域内进行可能影响船舶通航安全的活动完成后,清理遗留物,恢复原状

 

19

造成水污染的强制治理

 

20

销毁无法达到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船舶

 

21

扣留累计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船员适任证书

 

22

限制违法船舶航行、停泊、作业

 

23

申请法院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24

强制消除安全隐患

 

25

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

 

26

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运输工具

 

水务部门(10项)

1

清除河道、湖泊范围内阻碍行洪障碍物的强制措施

 

2

擅自建设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水电站的强制措施

 

3

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强制措施

 

4

擅自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强制措施

 

5

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设施的强制措施

 

6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水文测站或者未经同意擅自在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程的强制措施

 

7

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活动的强制措施

 

8

拒不停止违法行为,造成严重水土流失行为的强制措施

 

9

造成水土流失不进行治理的强制措施

 

10

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区域倾倒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的强制措施

 

农业部门(21项)

1

查封、扣押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以及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

 

2

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等(种植业)

 

3

封存、没收、销毁违反条例规定擅自调运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

 

4

封存或者销毁无证的蚕种

 

5

扣押农机事故有关农业机械及证书、牌照、操作证

 

6

扣押、查封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擅自投入使用,或者逾期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拒不停止使用的农用动力机械

 

7

扣押存在事故隐患且拒不停止使用的农业机械

 

8

查封拒不停止施工的未经批准新建或迁移农村机电提灌站的设备和建筑材料

 

9

封存或者扣押与假冒授权品种案件有关的植物品种的繁殖材料

 

10

封存、扣押非法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或者进口、出口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种植业)

 

11

监督检查时对有证据证明可能是假劣兽药的进行查封、扣押

 

12

实验室发生感染事故或者病原微生物泄漏事件后采取的强制措施

 

13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品以及违法使用的生鲜乳、辅料、添加剂;查封涉嫌违法从事生鲜乳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用于违法生产、收购、贮存、运输生鲜乳的车辆、工具、设备

 

14

隔离、查封、扣押和处理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和染疫的动物产品;对动物、动物产品按照规定采样、留验、抽检;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实施补检;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具备补检条件的实施补检,不具备补检条件的予以没收销毁

 

15

对以下三种情况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饲养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的()种用、乳用动物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而不按照规定处理的; ()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没有及时清洗、消毒的。

 

16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用于违法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工具、设施,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以及违法生产、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场所

 

17

强制拆除在临时占用的草原上修建的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代为恢复临时占用草原占用期届满,用地单位不予恢复的草原植被

 

18

查封违法生猪屠宰活动场所、设施,扣押与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生猪、生猪产品以及屠宰工具和设备

 

19

未依法取得养殖证擅自在全民所有的水域从事养殖生产的,责令改正,补办养殖证或者限期拆除养殖设施。未依法取得养殖证或者超越养殖证许可范围在全民所有的水域从事养殖生产,妨碍航运、行洪的,责令限期拆除养殖设施

 

20

强制拆解应当报废而继续作业的渔业船舶

 

21

对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制造、改造、维修渔业船舶的;擅自拆除渔船舶重要设备部件;擅自改变渔业船舶吨位、载重线、主机功率、人员定额和适航区域的行为,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停止作业的,强制拆除非法使用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或者暂扣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林业部门(28项)

1

责令限期治理未采取防沙治沙措施,造成严重沙化的土地

 

2

责令未缴纳植被恢复费或育林费的,补缴并加收滞纳金

 

3

收缴采伐许可证

 

4

限期恢复擅自开垦的林地

 

5

限期恢复擅自改变用途的林地

 

6

限期恢复临时占用逾期不归还的林地

 

7

限期恢复擅自移栽的古树名木或天然原生珍贵树木

 

8

暂扣或扣留无证运输的木材

 

9

代为补种树木

 

10

扣押所运输的木材

 

11

代为恢复擅自移动或者毁坏的林业服务标志

 

12

代为捕回(陆生野生动物)或者恢复原状

 

13

责令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限期改正未经批准开展的参观、旅游活动

 

14

责令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限期改正与其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参观、旅游项目

 

15

责令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限期改正不按批准方案开展的参观、旅游活动

 

16

限期恢复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的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

 

17

限期恢复在自然保护区违法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造成的破坏

 

18

限期恢复因擅自围()垦、烧荒、填埋破坏的湿地

 

19

限期恢复因擅自排放湿地蓄水、修建阻水或者排水设施破坏的湿地

 

20

限期恢复因擅自采砂、采石、采矿、挖塘、采集泥炭、揭取草皮破坏的湿地

 

21

限期恢复因非法占用破坏的湿地

 

22

强制传唤

 

23

证据物品扣押

 

24

留置盘问

 

25

强行带离现场

 

26

封存或者扣押与案件有关的植物品种的繁殖材料,封存与案件有关的合同、账册及有关文件

 

27

代为除治森林病虫害

 

28

对违反规定调运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予以查封

 

卫生计生部门(16项)

1

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封存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食品以及相关物品或者暂停销售

 

2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对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

 

3

对交通工具上的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采取控制措施

 

4

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的医学措施

 

5

采取临时控制措施,疏散人员,控制现场,并根据需要责令暂停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作业

 

6

取缔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非医师行医

 

7

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容器或者包装材料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8

查封场所、强制隔离治疗、扑杀以及其他需要的预防、控制措施

 

9

查封、扣押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的麻醉精神药品和精神药品

 

10

暂扣、封存、销毁可能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消毒产品、无证消毒产品、不合格消毒产品

 

11

暂扣未按规定索取相关证照及手续的消毒产品

 

12

封存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物品

 

13

对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的强制隔离的医学措施

 

14

对拒绝隔离、治疗、留验的检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检疫传染病病人和与其密切接触者,以及拒绝检查和卫生处理的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交通工具、停靠场所及物资的强制措施

 

15

对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实施隔离措施

 

16

对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公共场所,可以依法采取封闭场所、封存相关物品等临时控制措施

 

审计部门(1项)

 

封存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

 

地税部门(6项)

1

冻结存款

 

2

查封、扣押纳税人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3

加处罚款

 

4

加收滞纳金

 

5

划拨存款

 

6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被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工商部门(23项)

1

对需要认定的公司营业执照临时扣留

 

2

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3

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取缔时,查封、扣押与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

 

4

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取缔时,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

 

5

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取缔时,查封有证据表明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场所

 

6

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取缔时的被查封、扣押的易腐烂、变质的财物先行拍卖或者变卖

 

7

对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者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场所进行取缔、查封,并扣押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

 

8

对有证据表明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列入目录产品进行查封或者扣押

 

9

对涉嫌非法生产、销售军服或者军服仿制品进行查封、扣押

 

10

对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时的相关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进行扣押、有关场所进行临时查封

 

11

对擅自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场所进行查封

 

12

对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营业执照进行暂扣

 

13

对视同歇业企业的营业执照和公章进行收缴

 

14

对相关企业与直销活动有关的材料和非法财物进行查封、扣押

 

15

对有涉嫌违反《直销管理条例》行为的有关企业责令暂时停止有关的经营活动

 

16

对涉嫌传销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责令停止相关活动,并查封、扣押涉嫌传销的有关合同、票据、账簿等资料以及涉嫌专门用于传销的产品(商品)、工具、设备、原材料等财物,并查封涉嫌传销的经营场所

 

17

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进行查封或扣押

 

18

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物品进行查封或扣押

 

19

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的物品进行查封或扣押

 

20

对涉嫌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 、生产工具进行查封或者扣押

 

21

对涉嫌违法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与其违法行为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专门用于从事违法行为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进行查封或者扣押

 

22

加处罚款

 

23

对涉嫌违法的广告物品、经营工具、设备等财物进行查封或者扣押

 

质监部门(11项)

1

查封或扣押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

 

2

查封或扣押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

 

3

查封或扣押有证据表明属于违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列入目录产品

 

4

查封或者扣押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或者有其他严重事故隐患、能耗严重超标的特种设备

 

5

查封或扣押流入市场的达到报废条件或者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6

查封或扣押涉嫌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者其他有严重质量问题的棉花以及专门用于生产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棉花的设备、工具

 

7

封存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进口产品

 

8

封存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

 

9

封存未经型式批准或样机试验合格的计量器具新产品

 

10

封存未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检定合格而销售的进口计量器具

 

11

封存违法计量器具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1项)

1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材料

 

2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

 

3

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医疗器械,违法使用的零配件、原材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医疗器械的工具、设备;查封违反规定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4

扣押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查封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关场所

 

5

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6

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使用的原(材)料、辅料、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

 

7

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

 

8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9

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

 

10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品以及违法使用的生鲜乳、辅料、添加剂,查封涉嫌违法从事乳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

 

11

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2项)

1

涉嫌违法从事出版物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等活动的涉案物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进行查封

 

2

涉嫌违法从事出版物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等活动的涉案物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进行扣押

 

安全监管部门(3项)

1

扣押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

 

2

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

 

3

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知识产权部门(1项)

 

对假冒专利行为的查封、扣押

 

保密部门(3项)

1

收缴非法获取、持有的国家秘密载体

 

2

登记保存有泄密隐患的设施、设备、文件资料

 

3

责令停止使用存在泄密隐患的设施、设备、场所

 

盐务部门(1项)

1

查封或者扣押违法盐产品、运盐工具、包装物品、加工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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