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第5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2018-06-26 10:18
来源:
浏览:
|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全省21个市州政府所在地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5.1%,比国家考核目标低2.5%。 |
| 责任单位 |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
| 责任人 | 王强 |
| 联系电话 | 0835-2224902 |
| 整改目标 | 市级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
| 整改措施 | 进一步强化市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加强对水源地日常环境巡查工作,及时处置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长效机制,严格保护区管理,落实保护责任,开展饮用水水源水质月监测工作。 |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一是调整划定新的饮用水源地。经省政府批复同意,我市重新选定青衣江黄泥岗饮用水水源地为新的市级饮用水源地,撤销了青衣江猪儿嘴饮用水水源地。二是环境监察单位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环境巡查,今年以来,针对巡查中发现水水源保护区隔离网安装不到位、人为破坏等问题,市环保局分别以函件的形式督促其落实整改。三是研究制定《雅安市青衣江黄泥岗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方案》,在方案中落实各项保护责任、明确长效机制。四是坚持每月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监测显示水质达标率为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