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雅安市防汛防地灾避险转移补助办法(试行)》第五条第三款“市应急管理局对拟补助的县(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日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规定,现将拟补助县(区)的2024年度防汛防地灾应急避险安置救助金(市级避险转移补助)与监测员考核补助拟发放情况进行公示。
附件:2024年度防汛防地灾应急避险安置救助金(市级避险转移补助)与监测员考核补助拟发放情况表
雅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5月30日
(联系电话:0835--2315617)